技师学院毕业生待遇政策:
一、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、云南省教育厅、中国人民解放军云南省军区司令部印发的《关于云南省拓宽技能人才成长上升通道实施办法(暂行)的通知》(云人社发[2014]140号)精神,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政策如下:
01、成长通道及待遇
第一、我省技能人才可从企业技术岗位向专业技术管理岗位、机关或事业单位流动。
第二、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、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比照大专、大学本科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。用人单位在与其协商确定初次就业工资水平时分别比照全日制大专、大学本科毕业生执行。
第三、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、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,按照《直接从事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》纳入军队士官招收对象范围,首次授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等参照全日制大专、本科毕业生执行。
02、职称申报和评审
第一、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技能人才,符合全省各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者,可以申报评审各级专业技术职称。
第二、对取得工程技术类高级工、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,可按大专学历参加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。
03、报考机关事业单位
第一、在基层和企业生产一线的高级技师、技师、高级工等高技能人才,符合机关、事业单位招考条件的、可比照相关岗位的高级工程师、工程师、助理工程师,参加机关、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考。
第二、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、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,可报考机关、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,其学历比照全日制大专、本科毕业生执行。
04、报考公务员
2016年云南省公务员考录出台新政策,允许技工院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岗位,这在我省历史上尚属首次。“技工院校学生毕业后获得的毕业证书属中职学历”,与中专、高中学历具有同等效力。所有等级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均相当于中专或高中学历,可以在除学历外其他条件均满足岗位要求时,报考所有要求中专(高中)学历的岗位。今年公务员考录时,乡镇公务员岗位对取得高级技工、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设学历及学位的限制(即,该岗位需要什么学历,高级工、预备技师就相当于取得了什么学历及学位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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